1.赔偿答辩状

2.法律支持豪车折旧赔偿吗

3.11月起石油总产量日均下调200万桶未来油价是涨还是跌?

赔偿答辩状

油价低赔偿标准怎么算_油价低于市场价销售违法吗

 答辩状是被告人等针对起诉状的内容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回答和辩驳的一种文书。在现实社会中,很多事情都通过法律诉讼来解决,开庭前都会提前做好答辩状,下面是我精心整理的赔偿答辩状,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赔偿答辩状1

 答辩人:

 地址:

 被答辩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答辩人就被答辩人起诉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现提出答辩意见如下:

 一、被答辩人在本次中有相当大的过错,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被答辩人在诉状中捏造事实称“因车费原因发生争吵,”“______强行将原告拽下车”。事实是,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答辩人一行七人搭乘被答辩人车回家,在客车运行过程中,被答辩人借机辱骂答辩人一行。在答辩人之家人到达目的地时,又故意多行近_____米,让家人(有一名幼儿)在寒风中(多云转阴天,小雨夹雪,零下1度到1度)步行。而后,自己冲出驾驶室,继续谩骂答辩人家属。正是由于被答辩人的挑衅行为,激化双方矛盾并且使场面失控,对此事负有相当大的责任。因此,被答辩人应与答辩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按比例承担人身损害的赔偿责任。

 二、原告请求的人身损害赔偿金额不合理

 1、医疗费(_____元):被答辩人提供的医疗费收款凭证,应有病历和诊断证明、用药清单相佐证。否则,不能排除被答辩人因其他伤病而进行的医治,要求答辩人支付该笔费用不合理。

 2、误工费(_____元):被答辩人无固定收入,收入状况不明。

 3、护理费(_____元):被答辩人出院后,生活能够自理,无需他人护理,医疗机构也没有明确意见,无护理人员收入证明,由答辩人支付护理费与事实不符。

 4、住院伙食补助费(_____元):参照《______省直机关和事业管理差旅费管理办法》,应为_____元/天。

 5、必要的营养费(_____元):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

 6、交通费和住宿费(_____元):被答辩人应提供相关正式票据,并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被答辩人家住城关,要求支付_____元显然过高。

 7、精神损害抚慰金(_____元):本案中,被答辩人有过错,答辩人的行为未造成被答辩人伤残,精神损害赔偿不应得到支持。

 综上所述,答辩人认为,被答辩人应当忠实履行客运合同义务,将答辩人一行安全送达目的地。然而,被答辩人多次辱骂答辩人,制造矛盾;故意违反客运合同,将抱有孩子的答辩人家人超拉,加剧矛盾;冲出驾驶室,继续谩骂,激化矛盾,是此次打架的主要诱因。其受伤住院治疗,其本人应承担相应责任。为此,答辩人请求法院查明案件事实,找准案发原因,维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_____县人民法院

 答辩人: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答辩书副本_____份;

 证据材料______份。

赔偿答辩状2

 答辩人:曾XX,女,汉族,1936年8月15日出生,现住在XX市XX区XX路XX号XX家园6B。

 被答辩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分公司。

 答辩人因被答辩人上诉答辩人等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一案,提出答辩意见如下:

  一、原审法院判决被答辩人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合理合法。

 1、被答辩人作为被告人冯XX所驾驶车辆的保险人,有权依法承担被保险车辆所造成的人身损害。

 被答辩人根据保险合同,有义务对投保人的侵权行为承担连带责任。根据我国司法实践,交强险的保险公司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必要共同诉讼人,商业险的保险公司可以依据原告的申请列为共同被告,所以被答辩人作为原审被告出庭并判决承担赔偿责任,符合我国司法实践,也符合保险公司存在的社会责任。

 至于被答辩人在上诉中提出的“合同相对性”、“另有约定”云云,既违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规定,也与《广东省XX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会议纪要》精神相冲突,明显是保险公司无理拒赔的一种借口。至于其提出所谓广州、东莞、深圳的案例,一方面这些案件是否如被答辩人所言遵循“具体约定”原则来裁判真实性尚未可知,另一方面这些案件并非发生在XX因此没有任何司法实践意义,更何况我国并非判例法国家,所以被答辩人的意见完全是一家之言。

 2、驾驶人冯XX是否离开案发现场,不影响被答辩人的赔偿责任。

 作为被告人冯XX所驾驶车辆的保险人,答辩人有义务根据法律规定在交强险的范围内优先赔偿答辩人的精神损害和物质损害,不足部分由被答辩人在第三者责任险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至于被答辩人与投保人之间保险合同的“免责条款”,只适用于被答辩人和投保人之间的纠纷,不得对抗第三人,被答辩人完全可以另行起诉争取法律支持。

  二、原审法院适用法律正确,应当依法维持原判。

 1、原审参照的《广东省20xx年度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依法有效。

 根据《解释》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本案是在20xx年11月26日开庭审理,适用的是20xx年5月15日颁布的赔偿标准,当然合法有效。至于被答辩人提出应当按照20xx年度的标准执行,是被答辩人的错误理解。

 2、原审判决答辩人的诉讼请求是对法律的正确理解。

 答辩人的医疗费按照《解释》第十九条的规定,答辩人提供了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足以认定答辩人实际支付了相应的医疗费用。至于被答辩人提出所谓“高血压”、“糖尿病”的费用与交通事故无关,但是被答辩人却没有提供任何否定的证据来证明前者与交通事故完全无关,因此该意见应当被驳回。

 答辩人的护理费用,是由于被告人冯XX的侵权行为导致答辩人支付了护工支出费用,当然要以答辩人的实际付费为基准。至于所谓参照当地护工劳务报酬标准,只是在答辩人无法举证的情况下才适用。

 答辩人的伤残赔偿金,鉴定虽然是答辩人单方面委托,但是法律并没有规定单方面委托就必然无效。被答辩人没有证据足以反驳鉴定结论,只是单方面的臆想,毫无疑问是拖延时间的.一种拒绝理赔行为,是对生命的蔑视和对保险公司社会责任的逃避。

 答辩人的交通费用,一方面答辩人有私家车,加油票据当然属于有效凭据,不能设想一旦受害人发生交通事故就必须借助公共交通;另一方面答辩人实际支付的交通费用不可能全部都有票据留存,所以原审法院酌情支持20xx元合情合理。

 答辩人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属于法定的赔偿内容,一方面交强险并没有否认支付精神损害赔偿义务,被答辩人完全可以在交强险范围内优先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另一方面被答辩人的所谓公司条款只是公司内部规定,不具有普遍社会约束力,不能对抗第三人,更不能超越法律规定。所谓“意思自治”原则,只适用于被答辩人与投保人之间的保险纠纷,需要另案处理,与本案无关。至于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相对于答辩人的精神损害而言,远远不能弥补,何况被答辩人完全没有任何证据证明该数额畸高。

 关于司法鉴定费,是答辩人实际支付的费用,由于被告人冯XX的侵权行为而导致,属于答辩人的实际损失,作为保险公司的被答辩人理所当然应该予以赔偿,以弥补答辩人的损失。

 综上所述,原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被答辩人的上诉固然是其一项法定权力,其实质是被答辩人滥用上诉权企图拖延判决,从而对答辩人构成“二次伤害”。“迟到的正义就是非正义”,请求二审法院驳回被答辩人的上诉,及时依法判决,维护受害人的正当权益,避免本案的过分拖延。

 此致

法律支持豪车折旧赔偿吗

法院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认定,如能提供相关证明,法院会支持赔偿折旧费。

保险公司按照新车的价格收取相应的保险费,但理赔时却按照汽车折旧后的价格赔偿。这一"折旧赔偿"条例被称为"霸王条款",央视《每周质量报告》对此现象进行了曝光。

赔偿处理条款中写明,按新车购置价投保的机动车发生全车损失时,计算赔偿不得超过车辆的实际价值。车辆的实际价值按新车购置价每月折旧0.6%计算。发生部分损失时,按实际修复费用计算赔偿,但也不得超过事故发生时车辆的实际价值。

"高保低赔"是潜规则对经营车辆保险业务的数十家保险公司进行调查后,发现这些保险公司都在执行旧车按新车价值核定保险金额,但在发生事故后却按车辆实际价值理赔的条款。

登录中国保监会官方网站,看到了保监会批复保险基本条款的文件。在批复文件后还附有基本条款样本,这些基本条款的原则与各保险公司的格式合同条款完全一致。

11月起石油总产量日均下调200万桶未来油价是涨还是跌?

在国际油价持续回调后,欧佩克+选择了无视美国警告大力减产。

当地时间10月5日,欧佩克第45次部长级联合监督委员会会议(JMMC)、欧佩克+第33次部长级会议在奥地利维也纳举行,决定自2022年11月起,欧佩克+将。

欧佩克+同时还宣布,将部长级监督委员会会议的频次从一个月一次调整为两个月一次,部长级会议的开会频次调整为每6个月一次,同时授权JMMC召开额外会议或召集欧佩克+部长级会议的权力。12月4日欧佩克+将举行第34次部长级会议。

在此次会议前,欧佩克+曾决定在9月增产10万桶/日,然后又决定在10月减产10万桶/日,所以10月产量目标实际上与8月完全一样,今年11月和12月则正式进入“减产模式”。

欧佩克+减产的效果可谓立竿见影。三季度布伦特原油、WTI原油双双大跌逾20%,油价已回到了2月底俄乌冲突爆发之前的水平,WTI原油甚至一度跌破80美元。而在欧佩克+减产预期推动下,国际油价本月已大涨约10%。目前布伦特原油价格已涨至93美元/桶上方,WTI原油涨至87美元/桶上方。

产油国、消费国博弈剑拔弩张

在此前数月国际原油价格走弱的同时,美国国内汽油零售价格也出现了同步大跌。今年夏天美国司机在加油站需要花费超过5美元一加仑买油,如今只需花费不到4美元。如果汽油价格再次飙升,对所在的民主党的伤害巨大,可能导致国会两院易主共和党。

需要注意的是,欧佩克+大力减产的决定距离美国中期选举只有约一个月时间,对不久前刚刚出访中东的而言,欧佩克+此举可能导致美国汽油价格再度上涨,民主党中期选举再遇利空。

因此,在欧佩克+做出最终产量决定前,发起了一场全面的施压运动,试图在最后关头说服欧佩克+不要大幅削减石油产量。白宫将减产前景描述为“彻底的灾难”,并警告欧佩克+减产可能被视为一种“敌对行为”。

但最终欧佩克+还是无视美国警告,选择用减产来捍卫高油价和自身利益。在2020年疫情暴发后的首次线下会议上,多国能源部长齐聚奥地利首都维也纳,正式祭出了疫情以来最大的减产决定。

另一方面,美国也取了一些应对措施,白宫表示,对欧佩克+石油减产决定的“短视行为”感到失望。美国能源部将在11月份释放1000万桶战略石油储备。为保护美国消费者和促进能源安全,可能还会继续“适当地”抛储。

此外,将与国会就如何减少欧佩克+对能源价格的控制进行磋商,《打击原油生产、出口垄断组织法案》(NOPEC)可能会重新出现在美国的议程上。该法案将使美国能够起诉欧佩克成员国操纵能源市场,并可能寻求数十亿美元的赔偿,而且这一法案在美国国会得到了两党的广泛支持。

欧佩克+大力减产效果如何?

需要注意的是,尽管欧佩克+11月和12月明面减产数字为200万桶/日,但实际减产幅度远不及此。

因为此前增产乏力,有不少国家的产油量已远低于其配额,所以他们不必再减少产量。伊朗石油部副部长AmirHosseinZamaninia明确表示,每日减产200万桶的基准线与之前的欧佩克+协议相同。

整体而言,欧佩克+实际减产幅度或略低于100万桶/日。能源研究公司EnergyIntelligence首席欧佩克报道记者AmenaBakr表示,从11月起欧佩克+总产量减少200万桶/日,但实际减产会略低于100万桶/日。

高盛则估计,今年11月和12月欧佩克+的有效净减产规模将只有40万到60万桶/日,主要来自沙特、伊拉克、科威特、阿联酋等波斯湾地区的欧佩克国家。

尽管如此,从增产到减产的180度大转弯还是利好油价,在欧佩克+减产公布后,高盛上调了油价预期,将今年第四季度的布伦特原油价格预期上调10美元至110美元/桶。高盛认为,本次欧佩克决定11到12月减产“非常利好”油市。

尽管欧美经济衰退担忧升温,但油市需求侧其实表现尚可。欧佩克在9月月度报告中维持全球石油需求强劲增长的预测不变,预计2022年全球石油需求将增加310万桶/日,2023年需求将增加270万桶/日。欧佩克表示,尽管存在通胀急升等不利因素,但主要经济体的需求情况好于预期。

国际能源署(IEA)也预测今明两年石油需求仍将保持增长趋势,IEA预计今年全球石油消费量将增加200万桶/日至90万桶/日,2023年需求将继续增加210万桶/日至1.018亿桶/日。

在欧佩克+祭出大力减产后,四季度国际油价或有望再次突破100美元关口。摩根大通表示,需求的反弹、能源公司对资本支出的持续投资不足、伊朗石油仍无法进入市场以及欧佩克的减产,都可能使油价在今年第四季度重新飙升至100美元/桶上方。

石油行业高级经济师朱润民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分析称,国际原油价格的基本特点是“短期剧烈震荡、中期具有周期性、长期呈上涨趋势”。短期内油价剧烈震荡,在全球宏观经济形势影响下,还没有进入中期周期性高位,从长期来看,供应紧缺时代油价仍具备上涨空间。

对未来而言,难以预料的地缘政治风险也有望支撑油价,俄罗斯产量或将继续下滑。欧盟将从今年12月5日起暂停从俄罗斯购买大部分原油,从明年2月5日起,欧盟对俄罗斯石油产品的禁令生效。国际能源署表示,随着欧盟进口禁令生效,俄罗斯石油产量下降的速度将会加快,到2023年初俄罗斯将有接近200万桶/日的产量关闭,下降约20%。